阳光和人类的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,尤其是日光中的紫外线能杀灭各种细菌,防止多种疾病的发生。孩子得了佝偻病,医生也会嘱咐让孩子多晒晒太阳,因为日光可使儿童皮肤中的一种化学物质转化为维生素D,能促进骨骼的发育。然而,过量的日晒,特别是裸露在强烈阳光下的曝晒,会伤害人的皮肤,引起各种“日晒病”。
曰光浴在欧美十分普遍,近年在我国的沿海地区也开始流行。人们袒胸露背,穿着泳衣,睡在沙滩上,将身体晒得黝黑。然而,皮肤晒黑了实际上就是人体受到伤害的一种反映。一般在烈日下曝晒数小时后,皮肤上就会出现红斑,有烧灼感,严重的还会起泡。这是由于紫外线刺激了表皮细胞,使真皮毛细血管扩张而形成皮肤红斑。皮肤红斑须经过3〜4天才渐渐消退,皮肤脱屑,色素沉积,皮肤就变为棕褐色了。医学上称为“晒斑反应”,其实就是阳光对皮肤的一种损害。
过多的日光浴有可能引起皮肤癌。在德国,人们都有晒太阳的嗜好,因而带来严重的后果,每年有10万人得皮肤癌,其原因就是晒太阳太多。过多的日光紫外线会破坏人体的皮肤细胞,并产生红肿现象,接着,死亡的皮肤便开始脱落,并可引发恶性的黑色素瘤。因此,经常晒太阳或大面积皮肤暴露于太阳下的人,如果发现身上有橡皮状的色素块,其形状不规则,边缘突起,应提高警惕,请医生及早诊治。
过量的阳光照射还可降低皮肤抵抗力,破坏具有抵抗外来细菌和异常细胞入侵的皮肤组织,容易发生皮肤感染。
过多晒太阳还容易使皮肤老化。因为长时间接受日光照射可使表皮细胞失去水分,于是引起表皮增厚和角质化;真皮中有弹力的纤维断裂、变性,皮肤就变得粗糙、干燥,失去弹性。因而一个30岁左右的日光浴爱好者,其额部可以过早地出现皱纹;20来岁的年轻姑娘眼角也会出现明显的鱼尾纹。
由此可见,晒太阳的时间不宜过长,更要避免在强烈阳光下曝晒,以免损害皮肤的健美,影响身体健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