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有官方历史资料记载过这种刑罚,坊间流传的版本应该是后人杜撰的。
刑罚是为了维护统治,保证社会秩序,国家会制定针对犯罪分子的特殊制裁方法。原始社会我国就有了刑罚措施,比较出名的像商朝的炮烙,春秋时期的五马分尸,秦朝的株连,汉代的宫刑,这些都是比较原始、残忍、血腥的一些刑罚。汉朝以后,逐渐取消了一些:“割裂肌肤,残害肢体”的刑罚手段,但明清时期为了推行高度的集权制度,复活了大量肉刑,刑罚手段残酷化,所以一些文学小说和坊间流传,把这一时期的刑罚手段丰富夸张了很多内容。“步步生莲”就是其中一种,流传说这种刑罚是用铁棍猛抽犯人的脚底,然后让受刑者行走,每走一步都会留下血迹,就称为步步生莲。残酷的刑罚政策是不符合时代进步的脚步的,在封建制度下推行愚民政策的统治者才会重刑罚,尤其是藐视生命之重的肉刑。随着社会制度的改革,文明程度的提高,社会刑罚制度逐渐走向了文明化和人性化,毕竟生命是可贵的,生与死都应该得到尊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