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月十一,是中国传统节日里岳父宴请女婿的日子。
除了血缘关系外,姻亲关系就是人最亲近的亲属关系了,古代认为“嫁出去的女儿,泼出去的水”,女儿出嫁后生活的重心会放在丈夫家,在过年这样的大日子,女子是待在丈夫家过的,只在正月初二或初三回家看望父母。为了促进姻亲关系的和谐发展,在过年这种重大节日里,还保留了正月十一请女婿的习俗。在这一天由女子的父母设宴,宴请自己的女婿来家中团聚。而且经过了正月初九敬拜玉皇大帝的日子,家中留下的还有很多祭祀剩下来的食物,用来招待女婿也不浪费。在广西,除了请女婿当地还有舞“炮龙”的习俗。“炮龙”是舞龙的一种,体型要更大一些,龙身长约40米,共分有11节。在每年的农历正月十一晚上,“炮龙节”的龙会游走在各条大街上,家家户户的人在龙来的时候就燃放鞭炮进行欢迎,有“炮声不停,龙舞不止”的景象。